一、受理举报范围
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请您根据受理举报范围进行举报。
2、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3、举报应当实事求是,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客观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4、请如实提供违法违规信息(附链接地址、截图等)。
5、提倡实名举报,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。
6、请不要重复举报。
举报电话:0550-3216261;
举报邮箱:cztvrm@163.com。